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精神要求,结合我校附属幼儿园工作实际,积极稳妥、公开透明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年龄
年龄为3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计划
2020年秋季招生三个班,每班预计35人。
三、招生原则
1、坚持教育公平原则。附属幼儿园作为我校学前教育专业教学实践基地,充分发挥学前教育资源建设成果优势,满足本校教职工子女(或本校教职工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园需求,如有剩余学位,面向社会公开招生。
2、坚持就近入园原则。校外招收的适龄幼儿需为学校周边社区户籍。
3、坚持透明公开原则。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程序,招生信息及时公开。
4、坚持廉洁公正原则。招生工作接受家长及社会广泛监督,杜绝招生腐败。
四、招生对象
1、阜阳幼儿师专教职工子女(或本校教师直系孙子女、外孙子女)。
2、按阜阳市教育局教基函【2020】56号文件要求,经卫健部门认定的派出援鄂医疗队人员、省内定点收治医院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结合幼儿园学位实际承受能力给予适当照顾。
3、对学校发展过程中给予支持的相关单位人员子女,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一汇总,综合考虑,给予适当照顾。
五、招生流程
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校办公室、校监察室、学前教育学院、附属幼儿园各部门参与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附属幼儿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合理。
(一)校内教职工子女招生流程
1、各教学单位、各部门负责通知本单位教职工,并将有意向入园的教职工子女名单报给招生工作小组。
2、招生工作小组汇总名单报学校组织人事处审核教职工身份。
(二)校外人员子女招生流程
1、根据阜阳市教育局教基函【2020】56号文件精神,对文件中援鄂医疗队人员、省内定点收治医院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到我校附属幼儿园的入园申请,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登记。
2、各教学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将合作单位提交的入园需求信息交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总。
3、当地社区人员子女由社区进行汇总后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三)招生领导小组对各部门所报入园需求信息进行审核,将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招生录取结果。
六、新生入学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户口本、父母身份证。(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卫生保健类材料,包括:《儿童保健手册》、《儿童预防接种证》。
3、填写新生入园登记表。
七、收费标准
根据阜阳市物价局、教育局和财政局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每名幼儿每学期保教费2400元,伙食费1200元。伙食费为代管经费,学期末进行统一核算,多退少补。
八、有关要求
1、按照幼儿园办园规模招生,科学、合理控制班额。
2、做好特殊群体入园工作。积极做好学前残疾幼儿随班就读,根据实际情况,对孤儿、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城镇低保家庭幼儿和建档立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等予以适当照顾。
3、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有关收费规定,不以“兴趣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另行收费。
4、完善幼儿信息管理档案,实施幼儿学籍动态管理。
5、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措施,耐心接待幼儿家长咨询,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好各类矛盾和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报名咨询电话:0558-2561613
监督举报电话:0558-256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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